为进一步做好江门市水利工程办理与维护作业,保证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水利部关于展开河湖办理规模和水利工程办理与维护规模划定作业的告诉》(水建管〔2014〕285号)等法令和法规及文件的规则,结合水利工程实践,现将划定的锦江水库、合山水闸和北街水闸办理规模和维护规模进行公示。
二、办理和维护规模内的原土地性质、权属不变,但一定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广东省水利工程办理条例》的规则约束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