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水闸工程管理设计应根据水闸的水力设计或水工模型试验成果,规定闸门开启次序和开度,力求避免产生集中水流、折冲水流等不利流态。应避免发生震动的闸门开度。
1.0.7水闸工程管理设计,应符合我国的国情,要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管理方便。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2.0.1水闸工程管理设计应依据工程管理的需要,规划确定工程管理围和保护围。
(1)水闸工程各组成部分的覆盖围。包括上游引水渠、闸室、下游消能防冲工程和两岸联接建筑物。
4.2.1水闸工程一般性观测项目有:水位、流量、沉降、扬压力、水流形态、冲刷及淤积。
测压断面应不少于两组,每组断面上测点不应该少于三个。对于侧向绕流,观测点可根据具体条进行布置。
4.2.6为保证水闸工程安全和正常运用,必须对水闸上、下游淤积和冲刷进行观测,以便制定防止冲、淤措施。
观测围视有几率发生冲刷和淤积的围确定。一般自水闸上、下游护坦末端起,分别向上、下游延伸相当河渠宽度2~3倍的距离。
2.0.3水闸工程的保护围是为保证工程安全,在工程管理围以外划定一定的宽度,在此围禁止挖洞、建窑、打井、爆破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3.0.1水闸工程管理设计必须根据水闸所在河道的综合规划要求,提出调度运用原则。
4.2.2水位观测,一般在闸的上、下游设自记水位计或水位标尺进行观测,测点应设置在水流平顺、水面平稳、受风浪或泄流影响小的地点。
4.2.3流量观测一般是通过水位观测,根据水位、流量关系,推求出相应的过闸流量。
大型水闸为了校核修正水位、流量关系(或水位、开度、流量关系)应在适宜地段设测流断面,用浮标或流速仪进行流量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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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保证工程安全,加固维修、美化环境等需要,在水闸工程建筑物覆盖围以外划出的一定围,其值可参照表2.0.2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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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必须在保证工程安全的条件下,合理地综合利用水资源,充分的发挥工程效益。当兴利与防洪矛盾时,兴利应服从防洪。
(4)在通航河道上的水闸,应尽可能保持上、下游河道水位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和通航水深。
(5)位于鱼类回游河道上的水闸,应尽可能经过控制运用满足鱼类回游的要求。
4.1.1水闸工程应依据工程等级、规模、地质条件等,有明确的目的性地确定工程观测项目,设置相应的观测设施,通过观测达到下列目的:
(1)通过对水闸工程的检查和观测,掌握其状态变化和工作情况,保证工程安全。
4.1.2水闸工程观测设计应包括观测项目选定、观测设施布置、观测设备选型,提出观测设施的施工安装、观测方法和资料整理分析的技术要求。
4.3.1水闸工程应根据详细情况设置以下专门性观测项目:水平位移、伸缩缝、裂缝、结构应力、地基反力、墙后土压力、混凝土碳化和冰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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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若1、2、3级水闸,其规模为中型,则管理围标准相应降低一级;若为小型则相应降低两级。
(3)管理和运行所必需的其他设施占地。包括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多种经营生产区以及职工文化、福利设施等建设占地。
1.0.1为水闸工程正常运用、保证工程安全和充分的发挥工程效益,促进水闸管理正规化、规化,逐步的提升科学管理上的水准,特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平原区大、中型工程中的1、2、3级水闸设计,山区、丘陵区的泄水闸及平原区的4、5级水闸设计可参照使用。
4.2.4沉降观测,一般埋设沉降标点进行观测。沉降标点可布置在闸室和岸墙、翼墙底板的端点和中点。施工期可埋设在底板上,后期引接至上部结构上。
4.2.5闸基扬压力观测,一般埋设测压管或渗压计进行观测。测点的数量及位置,应根据水闸的结构及形式、地下轮廓线形状和基础地质情况等因素确定,并应以能测出基础扬压力的分布和变化为原则,一般布置在地下轮廓线水闸工程管理设计是水闸工程设计的组成部分,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进行。
1.0.4新建水闸的工程管理设计,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1.0.5改建、扩建的水闸工程,应在现有管理基础上,按照本规的要求做管理设计。
1.0.6水闸工程管理设计,除执行本规外,还应执行现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