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办理与维护规模划界是依法维护水生态环境、水利工程和水资源的重要措施,是加强水利工程办理的一项基础性作业。经过划界,清晰工程办理和维护规模,有利于依法行政、依法管好水利工程,有利于水利工程的安全办理和运转。依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快速推进水利工程办理与维护规模划定作业的告诉》(粤水运管〔2019〕7号)和《中山市水务局关于展开全市水利工程办理与维护规模划定作业的告诉》(中水〔2019〕212号)要求,黄圃镇须对水利工程办理与维护规模进行划定,本次首要作业任务仅对水利工程办理与维护规模进行划定,不触及改动土地权属。
依据《中山市水利工程办理规模与维护规模划定作业实施方案》要求,黄圃镇文明围堤围办理规模划定规范为从规划堤脚起每侧30米,横石围、三乡围、马新围、大雁围和大岑围堤围办理规模划定规范为从规划堤脚起每侧25米,维护规模划定规范为办理规模外延200米。小型水闸、泵站办理规模划定规范为工程占地规模及水闸上、下流宽度30米、两边宽度10米,维护规模划定规范为办理规模外延200米。以上划定规范请各广大群众知悉。
水利工程办理规模与维护规模划定作业,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了解与支撑。您的认可与合作,将逐渐推进黄圃水利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