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8日至12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治水思想有差距,推动水务工作高水平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1、学习习治水思路浮于表面,立足全县大局谋划落实举措用力不多。严格执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将习新时代治水兴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纳入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学习研讨,主动对标对表习治水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谋划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现代水网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贡献水务力量。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研究制定了《商河县水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守牢守好意识形态阵地。三是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关注回应网络舆情。
3、抓保密工作力度不够。一是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专题工作会议,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划安排。二是组织并且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提升保密能力。三是强化保密工作落实,制定了商河县水务局计算机和储存设备使用责任人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计算机和存储设备使用管理台账。
1、落实“节水优先”原则有差距。加强非居民用水定额(计划)管理,进一步梳理用水户年度用水情况,加强用水定额执行应用,认真完成年度非居民用水户用水定额(计划)管理,同时严格用水定额(计划)考核,落实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研究制定《商河县水权交易实施细则》,充分的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严格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农业灌溉机电井取用水管理。在县属骨干河道安装了计量设施,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收费提供依据。
2、节水宣传不够,社会节水意识不强,节水灌溉设施利用率不高。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全省节水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节水宣传活动,积极组织节水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节水培训、节水载体创建和节约用水奖励申报工作。
3、全县实现节水型社会目标任重道远。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项目水资源论证、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同时进一步规范节水评价,做到应评尽评、严格把关。强化项目建设节水“三同时”制度。严格新建项目节水设施设计的具体方案审核和工程验收,全面落实“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确保新建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不够。一是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二是强化宣传,提升农业灌溉用水户节水意识提升,加强中水、雨洪拦蓄等非常规水源利用。三是协调各镇街利用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设施实施节水灌溉。
5、全县地表水和地下水年度额定指标为1.14亿立方米,2021年实际使用675万立方米,仅占额定指标的5.92%。一是加强农业灌溉井取用水管理。规范农田灌溉井取水许可,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将农田灌溉井纳入取用水统计管理。二是根据徒骇河蓄水情况,加强营子、南河头水闸调度运用,充分使用徒骇河水。
6、“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措施不够有力。一是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切实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项目水资源论证、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二是加强非居民用水定额(计划)管理。严格实行用水定额(计划)定期考核,落实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三是加强地下水管理。开展封停井定期巡查,对封停井实行实时动态监控,杜绝重新启用;强化地下水日常监管,加强水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巡查力度。
1、河长制责任压得不实。县河长办每月两次进行巡河提醒,督促各级河湖长根据相关要求定期巡河,县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旬至少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河一次,截至目前,9名县级河长共计巡河182次,103名镇级河长共计巡河5717次,695名村级河长共计巡河57698次。
2、河湖治理力度有待加强。以“清洁河面垃圾、清除河岸违建、清理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为重点,组织各镇、村对全县骨干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等问题逐项排查清理,并建立问题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加强督查督办,督促各级河长巡河护河,对河湖“四乱”问题实行日检查、月通报、年考核,及时分办交办问题,跟踪督促问题整改。
3、2020年12月文昌河被评为“省级美丽示范河湖“后,未开展有效监管,2022年附近小区向文昌河不定时排放污水问题经群众反映后才发现。已成立排查小组对文昌河沿岸进行排查,未发现生活垃圾污水排污口,同步成立巡查小组,对河道沿线管网进行巡查。
1、供水行业监管乏力。针对供水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水务局和惠商水务集团有关人员召开会议,部署整改任务,惠商水发集团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认真进行整改,局供水中心安排人员全程监督整改工作,确保供水安全运行。
2、建设工程(供水)监管不严格。对存在的问题,商河县城乡供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水务局及时给各镇街下发整改通知,供水中心并现场督促整改,将户表上线率纳入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损坏户表井已全部更换完成。
3、建设工程监管不严格。项目法人单位已按原设计的基本要求进行了整改,且整改自检合格后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
4、2020年制定了《商河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但对列入标准化管理的水利设施未按方案要求做管理。2020年根据省市要求开展水库、中型以上水闸、堤防标准化管理,按要求完成了2座水库、8座中型水闸、2处堤防标准化管理工作。
5、引黄灌区农业节水项目完工验收前有关设备管护存在风险漏洞。一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由项目法人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更换维修,要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确保工程良性运行。二是指导各镇街落实好管护组织,健全管护办法,明确管护人员,加强工程设施的使用管理,让工程充分发挥效益。三是加强节水灌溉宣传引导,充分利用节水设施进行节水灌溉。
1、回应群众关切不到位。城区智能化户表改造项目后续工程已由供水专营企业承继实施,尽早实现城区供水实现同网同服务。
2、部分项目建设推进迟缓。参建单位严格按计划节点推进,同时严格工程建设管理,落实工程“四制”管理制度,确保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部分项目建设推进迟缓。一是强化建制镇污水处理监督,各镇污水处理设施均已正常运行。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2年计划完成7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按照上级要求时间节点2022年12月底全部完成功能性验收,并于2023年3月完成市级验收。
4、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一是要求代建、监理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和制度对施工质量、安全、人员来管理;二是对人员和安全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根据合同约定扣罚违约金和安全文明措施费,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及时返工处理,并按合同扣罚违约金;三是对屡改屡犯、拒不整改的及时报主管部门进行停工整顿,并按规定由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
1、项目资产管理不严格。已按照规范要求,将潘庙闸、玉东桥等93座桥、闸纳入公共基础设施账及资产管理系统。
2、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一是已于2022年10月份开通“公务之家”,实行差旅费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制度,所有出差申请的填报、审核、报销均通过“公务之家”手机APP,避免差旅费报销不合规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正确区分会议费和公务接待费,准确列支预算会计科目。三是严格落实大额提现制度,如果临时需要大额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先行填报大额提现审批表,报财政局批准后再行提现。
1、科室设置不规范。已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于2023年2月对自行设立的政工办公室、后勤办、信息化办公室等科室进行撤销,合并到办公室;党建办撤销纳入到机关党委。
2、将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列为科室设置,并按业务科室进行考核。将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按照党的基层组织来管理,不再作为业务科室设置和进行业务考核。
3、公车管理不规范。逐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用车审批、法定节假日封车、定点保险、维修和车辆加油登记制度。
4、执法文书制作不严谨。一是建立健全执法文书专人负责制,严格审核执法文书的内容格式,确保执法文书符合规范要求。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加强执法培训和考核,确保执法严格规范;三是完善执法档案工作审查检查制,指定专人对执法档案进行审核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中层干部管理不严格。认真执行《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商办发〔2017〕37号),严格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事前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认真组织民主推荐和考察,及时履行任免、备案程序;严格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认真履行规定门槛和资格,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领导职数配备中层干部。
2、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积极与县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沟通对接,通过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方式,补充年轻水利技术人才,同时也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水利专业能力和水平。
1、班子管理机制不够规范。对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理顺,非班子成员不再参与单位工作分工,非党组成员不再参加局党组会议,不参与人员调整、党建工作等事项讨论。
2、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经常。坚持党建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局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建,二是细化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小组的督导检查力度。
1、组织生活会重形式轻质量。细化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健全党建材料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严格规范党建材料起草、统计、汇总、上报、归档等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小组的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各支部书记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局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负责联系一个支部,督促指导支部日常工作,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集体学习及相关活动,全面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把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和学习中。
3、民主评议党员走形式。一是严格执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制定了各自的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坚持“一支部一办法、一月度一登记、一季度一亮分、一年度一总评”的考评程序,按照考评办法进行考评,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评议不合格党员和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大典型培育力度。党支部根据每名党员年度量化考核得分情况,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实事求是提出评定意见。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不到位。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强化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制度,重点抓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教育,逐步加强理想信念、党纪政纪、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教育。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制和廉政谈话制度,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防微杜渐。
2、全面从严治党缺乏力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分解任务,明晰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在坚定政治方向上凝心聚力。二是聚焦重点环节,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制和廉政谈话制度,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实施预警谈话。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领导讲党课、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现场警示教育、干部培训等形式,逐步加强理想信念、党纪政纪、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教育。
3、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严格。深刻剖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纪律处分决定。
4、两名干部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但在年度考核中仍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已根据相关要求和程序,将两名同志原考核“优秀等次”调整为“合格等次”。
(一)党组对上次巡察整改重视不够。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将习新时代治水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纳入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学习研讨。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加强专项监督,强化风险防控,突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点业务领域、重点专项工作的专项督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工作流程进行风险分析,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三是抓制度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加大日常督查,推进工作纪律、办公秩序进一步好转。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增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对自行设立的党建办、政工办公室、后勤办、信息化办公室等科室撤销合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线;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