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令和法规规则,临沂市直管水利工程办理与维护规模划界作业现已施行完结,现公告如下:
1、大型水闸的办理规模为水闸上、下流河道各200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50米的地带;维护规模为办理规模以外200米的规模。
2、中型水闸的办理规模为水闸上、下流河道各100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25米的地带;维护规模为办理规模以外100米的规模。
3、小型水闸的办理规模为水闸上、下流河道各20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5米的地带;维护规模为办理规模以外30米的规模。
二、水闸隶属建筑物和丈量、观测、通讯、动力、照明、交通、消防及其他设备受国家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吞、损坏。
三、水闸办理和维护规模内,制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转和损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炸、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四、对违背有关规则法令法规的,将依法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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