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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政布〔2023〕113号桂平市公民政府关于桂平市都耶江中桥段、社坡河社坡水库溢洪道下流段河道办理规模划定效果调整的公告
浔政布〔2023〕113号桂平市公民政府关于桂平市都耶江中桥段、社坡河社坡水库溢洪道下流段河道办理规模划定效果调整的公告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水法》《中华公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公民共和国河道办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办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在的状况,安排我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我市都耶江中桥段、社坡河社坡水库溢洪道下流段部分河道办理规模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现将调整效果公告如下:
依据桂平市江河湖库办理规模划定效果,都耶江中桥段河流办理规模线效果见下图。
依据现场复核查询及咨询南木镇当地年长乡民,20世纪90年代建筑朱凤村至沿江村公路时现已将河道左支进口填实,仅留右支桥洞作为河流通道,并保留了左右支汇合口的连通,存在河流实践走向与划定的办理规模不符问题。因而,本次按路途建筑后河流的实践走向对都耶江中桥段河流办理规模做调整,调整效果如下图。
依据桂平市江河湖库办理规模划定效果,社坡河社坡水库溢洪道下流段办理规模线效果见下图。
依据现场复核查询,社坡河水库溢洪道下流处有一河湾,本次按河流实践流向对该段办理规模线做调整,效果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