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发包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一定要满足下列条件: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建设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发包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公司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判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发包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任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发包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发包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
4.2发包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4获取发包文件需要注意的几点详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公告》()。
6.1本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发包项目1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发包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估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地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政务服务中心(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中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