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党100年活动期间,铜山区建筑施工工地施工安全工作的平稳,结合我局全年专项检查安排,对在建工程中基坑工程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6月22日至6月27日,项目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自查、自纠。
2021年6月28日至7月11日,住建局安监站组织有关专业的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开展现场抽查。
(一)正在施工的属于危大工程的基坑工程、尤其是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的深基坑工程,是本次检查重点。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应按照省住建厅《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苏建质安〔2019)378号)等要求,自觉落实各自安全责任, 完成基坑工程项目施工的前期保障,依规编审、论证、审查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并现场检查以下内容的实施情况:
2、基坑施工时对主要影响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的方法符合规范及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的要求。
6、基坑监测项目、监测方法、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及日常检查符合规范、设计及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的要求。
9、 监理单位是否编制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基坑工程开展专项巡视检查。
10、实施工程单位是否按规定将专项方案专家论证表、专家论证报告、交底记录及每月实施情况上传智慧安监系统;监理单位是否按时将专项巡视检记录上传智慧安监系统。
对在现场上五方自查及安监站组织的抽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筑设计企业应认真履行项目安全的首要责任,及时组织责任整改单位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并以二照一表的方式做好回复工作。
被查单位应对查出隐患问题,能做到举一反三,认真剖析现场有一定的问题、漏洞及其发生的原因,并积极组织整治,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对本次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责任单位不按规定进行整改或不整改的,我局将依照市住建局《关于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本质安全责任的通知(试行)》(徐住建发〔2020〕147 号)等文件精神,对其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