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一步组织劣V类水体摸排,推动劣V类水体治理;继续推进河湖“四清”行动。
2.精准攻坚“333”行动。按照全市2022年度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任务,快速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指导水务集团加快开展民生实事工程“排水管网养护进小区”和城区居住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单位继续实施每月污水厂站水质监测,做好农村污水设施运行监管;加快设施建设,加大污水接纳和解决能力建设,指导水务集团加快金港污水厂扩建施工进展,继续推动29座污水提升泵站标准化改造工作,推动污水处理费拨付机制;召开排水许可证发放座谈会。
3.狠抓重点水务工程建设。快速推进太字圩港闸站改建工程,十一圩江边枢纽进场施工,办理工程供地手续,根据上级要求严格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完成十一圩江边枢纽及走马塘江边泵站工程机泵、闸门等的招投标工作,完成十一圩江边枢纽改建工程供地手续,走马塘江边泵站工程征地报自然资源部后,做好跟踪对接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好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核检查及修改完善工作。
4.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做好2021年度水利部遥感监管违规项目销号工作;迎接苏州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继续做好水土保持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
5.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实务培训;开展“五一”节前水务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继续做好太字圩闸站改建工程、常沙河生态美丽河道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形成水务行业2022年第一期安全生产工作简报。
6.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制定我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工作要点;确定质量监督检验测试单位,开展一次水利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继续做好太字圩港闸站改建工程、十一圩江边枢纽改建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提升工程质量;完成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一季度履约考核打分,并上报苏州。
7.推进生态美丽河湖创建。做好2021年度生态美丽河道市级验收工作;指导各板块开展2022年度生态美丽河湖建设。
8.实施供水品质提升工程。督促市水务集团加快原第四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设施安装调试;推进全市工工业公司内部管网连接公共供水管网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加强对重点取用水户取水现场的日常监管和巡查,指导取用水户加强节水管理工作,推进取水工程规范化建设;组织并且开展用水统计2022年第一季度填报和审核,做好水资源和节水管理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工作;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及上报。
10.做好2022年防汛工作。抽查督查各板块部门汛前检查与整治;部署板块各部门修订完成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方案,发布太字圩港、十一圩港工程影响区域应急调度方案,督促落实先行措施与应急措施;组织召开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与各区镇、重点成员单位签定年度防汛目标责任状,更新市级应急工作组;发布防汛手册。实施8个内河水位基准点接测项目。继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提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