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提供起消一体化撬装泡排加注设备服务。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辽外发〔2023〕31号,计划金额320万元(含税)。
提供起消泡一体泡排智能装置设备租赁服务并且满足现场生产运行条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达现场,按实际撬装设备稳定运行之日起工作量结算。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签认的工作量签认单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和招标人最终审定结果为准,中标人需提供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起消一体化撬装泡排设备具备在最大工作所承受的压力 25MPa、地面温度-25~60℃的环境中正常使用的能力,工作介质包括天然气、水、CO2。总体及各部分技术方面的要求如下:
(1)装置具备自动、手动及远程智能控制功能,实现 “无人值守、独立运行、智能保护”。(2)装置能完成药剂自动配制,实现井组多井药剂定时、定量、自动加注和消泡。(3)装置整体采用独立橇装箱柜式设计。(4)装置的电机及控制电路均采用防爆器件,非防爆电器均装入合格的隔爆箱,线缆经防爆扰性管连接。(5)装置满足山西地区的自然环境及运行工况的要求,保证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小于4000 小时。(6)装置应设置防雷击保护功能,满足井场防雷电要求。(7)装置应具备运行参数、井口参数记录及远传功能。(8)接到通知7天内完成指定井场设施安装并投运,质保期内设备故障在6小时内完成恢复。(9)装置具有连锁功能,当某口井消泡装置故障停注时,连锁停止对应气井起泡加注。(10)一体化撬内应安装有可燃气体报警探头。(11)可按日、周、月和自定义时间用量、操作、异常统计与报表远程输出。(12)整套设备满足天然气井场防爆要求。
(1)起泡系统模块设计压力不低于25MPa,消泡系统模块设计压力不低于10MPa,适应工作环境和温度-20℃~60℃。(2)起消泡系统满足平台4口井定时、定量连续加注,实现加注状态监测。(3)起、消泡系统每口单井分别配备1台计量泵,数量可根据井台实际井数配备,起泡系统单泵额定流量不小于50L/h,消泡系统单泵额定流量100L/h,泵流量可调节,调量范围为0~100%。(4)系统配备药液过滤装置,在各井口独立安装止回阀和安全阀。(5)注剂泵出口安装有压力传感器,设置流量标定装置。(6)系统有配药罐,液罐液位监测装置带液位计。(7)具按照设定稀释比例自动配药功能。(8)消泡剂混合液罐具备定时搅拌功能。(9)配备应急电源,保证停电时数据采集和传输正常运行。
控制系统具有自动、手动、远程控制功能,可通过固定监控终端、移动监控终端实现智能控制。
装置应能够适用于380V电源,额定值上下10%的电压条件下,保证装置正常运行。
(1)提供TCP接口,通讯协议Modbus TCP协议。(2)装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参数远程传输。
起、消泡装置能在无 UPS 且外界电压或电流波动 10-25%的情况下,装置正常运行,确保装置内电压、电流稳定,装置正常运行。质保期内任何因设备问题导致的停注超过 6 小时扣除当日设备租赁费用。
1、根据招标人现场工作量,设备到场后第一时间组织设施安装、调试、投运,保障设备在七天内达到试运行状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一个月方可转交招标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3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3.1设备要求:自有撬装设备3套,起泡压力不低于25MPa,消泡压力不低于15MPa。提供购置发票、产品合格证、设备铭牌。
3.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结算发票清晰扫描件,且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发票对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发票网页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之后,不齐全及不符合业绩不予认可。)
3.3.3财务要求:财务情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
3.5从事工程技术服务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见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承诺书)(详见附表1)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3 月8 日至2024年3月 14 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500块钱,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线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买卖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买卖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础信息准确有效。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 3 月 21 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每标段20000块钱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上的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3]85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4556块钱(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