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揭阳市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利局反映。
为贯彻落实习关于水库安全运作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202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建议》(粤府办〔2021〕40号)要求,尽快消除我市水库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建管并重,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充分的发挥水库在防洪减灾、供水保障和农业灌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2022年4月底前完成19宗新增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任务;2022年年底前,实现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全覆盖;探索实行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模式,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
(二)2024年年底前,完成2020年年底前鉴定为病险水库的27宗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三)2025年年底前,建立水库安全检测鉴定和除险加固常态化机制,按时完成“十四五”期间安全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实现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全覆盖;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一)全力做好资金统筹保障。对于2020年年底前鉴定为病险水库的27宗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后续经安全鉴定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属地承担。市、县(区)各有关部门通过统筹涉农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保障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及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县、镇级人民政府要确保辖区水库维修养护、安全鉴定资金和人员管理经费足额落实,结合水库公益性质和实际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积极创新管护经费筹措机制,盘活水利资产,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费、促进节水、公平负担”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加强水费收缴,所得收益优先用于工程管护。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的补助支持。[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及时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建立安全鉴定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好水库安全鉴定及成果核查,提高鉴定成果质量,及时完成到规定时限水库的安全鉴定。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加快前期工作,加强勘察设计、工程项目施工、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监管,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加快已实施除险加固水库的竣工验收,原则上在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后1年内完成整体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同步验收管护设施。[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切实提高水库运行管护水平。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防汛抢险等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推进水库管理规范化,逐库修订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年度调度运用计划,配备必要管理设施和抢险物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小型水库智能化建设,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以收益性带纯公益性”等管护模式。鼓励、指导各地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逐步的提升小型水库管护能力和水平。[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逐步推进水库管护规范化标准化。探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状的长效管护机制,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纳入市、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和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统筹优化水库空间布局,考虑新建扩建一批、降等报废一批水库,同步解决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有关问题。在确保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不改变原设计标准、功能的前提下,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经营,培育水库管护市场,鼓励发展专业化管护企业,推进水库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健全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将水库除险加固完成情况和运行管护情况纳入河长制等考核。[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综合提升水库信息化动态管理上的水准。建设完善工程监测设施,实现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基础监测设施全覆盖,健全水库安全运作监测系统。快速推进智慧水利建设,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建设全市统一的水库动态管理平台,构建数字孪生水库,支撑精准化决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积极推广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促进系统融合、信息共享,为水库安全运作提供技术支撑。2025年全覆盖建设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全面实现大中型水库蓄水量监测数据实时在线自动采集。[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辖区所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负总责。县级人民政府是县级及以下管理水库的责任主体,负责统一组织所管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理工作。镇级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明确水库管理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可通过聘用等方式落实具有一定水利工程专业相关知识的管理人员,提高水库管护水平。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级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建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经费,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认真组织并且开展隐患排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避免水库“久病成险”。强化执法力量,督促经营性水库业主单位按照法律和法规和合同约定,落实所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理直接责任,筹措水库管理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强化部门监督指导责任。按照省水利厅出台的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考核标准、水库维修养护定额和相关法规规章文件规定,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规范化、标准化。健全完善市级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财政支持政策,发挥涉农资金引导作用。制定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措施,对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通过授牌、发证等形式给予奖励。有水库管理任务的单位要加强对所管辖水库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水库注册登记、信息备案、安全鉴定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任务。各相关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水利局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工作的跟踪督促,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林业局,揭阳农垦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监督保障措施,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内容、程序。充分的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稽察等部门作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持续开展水库专项检查、暗访督查、稽察督导和质量巡检,督促有关地方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特别要对已完成除险加固并在10年内重新鉴定为病险水库的,要查明原因,督促落实相关责任,如有违规问题要严肃问责。[市水利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