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根据我们国家有关规定法律规定,在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拆迁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房屋进行拆迁。
而说到拆迁,就必须提起老百姓最关心的拆迁补偿问题了。房屋土地,乃是百姓生活之根本。在拆迁过程中,没有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相当于动摇了广大老百姓的生存根本。
那么,征地拆迁的补偿到底有没有统一标准呢?大家一直都在提起的区片综合地价又是啥意思?补偿标准由谁制定?今天盛廷律师就为您详解与补偿相关的那些事。
由于各个城市经济发展状况差异、地域差异等原因,我国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虽没统一标准,但拆迁补偿以不降低百姓正常生活水平为原则。
选择货币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选择产权调换的,应做到一比一补偿。有条件的应原地回迁,如不能原地回迁,也应该给予交通便利地段。这两种拆迁补偿方式,各位被征收人能自由选择。
货币补偿,如集体土地上房屋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即参考周边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设计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这也就是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质为征地补偿标准(不包含地上物和青苗补偿费)
而依据有关规定法律规定,区片综合地价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征收部门制订。
一般来讲,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应根据地价变化、地方经济变化三年调整一次,但由于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及工作安排不同,也会出现超过三年仍未更新的情况。
为了更好的提供征收领域的法律服务,使被征收人细致的了解地方征收补偿标准,盛廷律师搜集整理了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官方区片综合地价,为被征收人提供参考。你们可以点击查阅:
以上就是盛廷律师为广大被拆迁人汇总的各地区片综合地价,供全国被拆迁人了解查阅。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