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则》适用于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确定的小型水库4、5级且坝高小于30m的土石坝主要安全风险隐患处置。当隐患或险情危及大坝安全或有溃坝风险时,应及时报告水库主管部门、水行政主任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做好溃坝突发事件预警。
本站讯为提高小型水库土石坝主要安全风险隐患处置技术水平,切实保障水库安全,充分的发挥水库功能和效益,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水利部组织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等单位编制了《小型水库土石坝主要安全风险隐患处置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以从技术上更好地指导水库隐患处置工作。
《导则》适用于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确定的小型水库4、5级且坝高小于30m的土石坝主要安全风险隐患处置。《导则》明确小型水库土石坝主要安全风险隐患包括防洪安全风险隐患、渗流安全风险隐患、结构安全风险隐患、金属结构安全风险隐患以及运行管理安全风险隐患。《导则》要求当小型水库土石坝出现安全风险隐患或险情时,应判别其成因及危害,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当隐患或险情危及大坝安全或有溃坝风险时,应及时报告水库主管部门、水行政主任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做好溃坝突发事件预警。
水利部要求各级水行政主任部门督促水库主管部门、运行管理单位和管护人员认真学习该技术导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水库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保证水库安全运作。同时,要求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将遇到的问题反馈水利部。
2014年05月11日,“大赛”在南京举行,经过层层选拔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