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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儋州市兰洋镇污水管网续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05       来源:获奖项目

  )新建污水干管及支管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其中主干管污水提升泵站2座,次干管污水提升泵站12座;

  (三)续建4#、6#、7#污水处理站内配套设施,包括站内绿化、围墙、大门、站内监控、照明、箱式变电站、柴油发电机及处理站技改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为4324.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84.97万元,工程建设另外的费用636.97万元,预备费202.31万元。

  资金来源:已下达2023年地债资金1500万元,其余资金拟通过申请市级财政或上级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和建议逐步优化、深化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和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本批复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计的具体方案、增加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项目建设一定要符合规划、选址、用地有关要求。同时,加快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开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儋州市兰洋镇污水管网续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中各项承诺,非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出现重大变化等问题造成工程建设价格超过本批复概算的,原则上不予调整概算。

  八、另外的事项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9〕61号)、《关于逐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及《儋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