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预案统一办理,提高应急指挥功率,依照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当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辅导定见》要求,寻求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定见主张,在修正完善的基础上报请县政府赞同后印发了该《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制根据最重要的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情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办理法令》《水库大坝安全办理法令》《城市节约用水办理规则》《云南省防汛抗旱法令》等法令和法规规章,依照《云南省突发公共事情整体应急预案》要求,参照《楚雄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双柏县突发公共事情整体应急预案》等法令和法规和规则。
《应急预案》适用于双柏县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洪涝干旱灾祸的防备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干旱飓风灾祸包含河流洪水灾祸、沥涝灾祸、山洪地质灾祸(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祸)、干旱灾祸、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坍毁、供水水质被损害等次生衍生灾祸。
第一部分为总则。首要是对编制意图、编制根据、合适运用的规模、作业准则进行阐明。
第二部分为安排指挥系统及责任。清晰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作业责任。
第三部分为监测和预告预警机制。要点对防备预警信息、防备预警举动进行了清晰。
第四部分为应急呼应。按灾祸类型,将应急呼应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级四级,并清晰每级应急呼应的发动条件、呼应举动及不同灾祸的应急呼应办法。
第五部分为应急保证。包含通讯与信息保证、技能保证、应急部队保证、供电保证、供水保证、交通运输保证、医疗保证、治安保证、物资保证、资金保证、宣扬、训练和演练等11个方面的保证办法。
第六部分为后期处置。对受灾大众救助、防汛抢险物料弥补、水毁工程修正、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灾后重建、防汛抗旱作业评价等进行规则。
第七部分为附则。清晰要加强预案办理,安排而且展开训练演练。对参与防汛抗旱防飓风作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玩忽职守形成丢失的,依法依规追质问责。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指挥长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及其他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气候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县开展变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县住宅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乡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明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林草局、县委宣扬部(县政府新闻办)、县地震局、县气候局、双柏公路分局、双柏供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武警双柏中队、县滇中引水办分担担任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按水旱灾祸的严峻程度和规模,《应急预案》将应急呼应分为防汛、抗旱二个类别。按严峻程度和规模,每类应急呼应举动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其间,Ⅳ级应急呼应由县防指副指挥长或县防办主任签署指令,Ⅲ级应急呼应举动由防指指挥长签署指令,Ⅰ、Ⅱ级应急呼应举动由防指总指挥长签署指令。
(2)州、县气候部门发布暴雨及极点降水气候蓝色预警,且研判或许呈现洪涝灾祸;
(2)州、县气候部门发布暴雨及极点降水气候黄色预警,且研判或许呈现较大洪涝灾祸;
(6)受洪水要挟人数在1000—3000人,产生逝世1人以上 3人以下的洪涝灾祸;
(6)受洪水要挟人数在 3000—5000人,产生逝世 3 人以上、5 人以下的洪涝灾祸;
(10)本县行政区域外上游呈现严重洪涝灾祸,对行政区域 内构成要挟,州自然灾祸应急办理委员会、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动流域区域应急呼应等级时发动对应应急呼应的。
(2)州、县气候部门发布暴雨及极点降水气候赤色预警,且研判或许呈现特别严重洪涝灾祸;
(4)县内河道干流产生特大洪水,洪水翻堤吞没大江大河首要支流、中小河流两岸、县乡集镇建城区;
(10)本县行政区域外上游产生特别严重洪涝灾祸,对行政区域内构成要挟, 州自然灾祸应急办理委员会、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动流域区域应急呼应等级时发动对应应急呼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