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平湖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平湖市水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平水〔2021〕93号)文件,及农业水价归纳变革绩效考核有关要求,市水利局会同镇大街、村对平湖市2022-2023年农田灌溉工程更新晋级项目安排检验,依照浙江省农业灌溉工程更新晋级泵站检验规范等,对照规范,经过现场打分、鉴定,现将经过检验的7个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3日。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定见并提供有用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