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池州市贵池区花庙水库工程占地和吞没区规模内中止新增建造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的布告》。内容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池州市贵池区花庙水库工程占地和吞没区规模内中止新增建造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的布告
池州市贵池区花庙水库工程是《安徽省水利开展“十四五”规划》《安徽省现代水网建造规划》中确认的要点水利工程。为保证工程建造顺畅施行,保证工程占地规模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征地补偿和移民安顿法令》(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法律法规,现布告如下:
一、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花庙水库工程占地和吞没区征地规模为中止新增建造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控制区触及:池州市贵池区棠溪镇棠溪社区、花庙村,石台县七都镇七井村,合计2个城镇3个村(社区)。
二、在控制区详细规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建筑房子及其他设备,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除按规则处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集,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随迁或许投靠,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回客籍外,阻止向控制区迁入人口。控制区婴儿出世入户不受约束。
四、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实在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阻止违反规则在控制区进行基本建造和迁入人口的行为。
五、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控制区进行工程建造征地什物目标查询、挂号、核定,经移民户主、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公示后建档建卡,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签署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