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利部关于快速推动水利工程办理与维护规模划定作业的告诉》(水运管〔2018〕339号)、《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办理与维护规模划定作业的告诉》(水运管〔2021〕164号)以及《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快速推动河湖管路规模和水利工程办理与维护规模划定作业的告诉》(琼水河湖〔2019〕1号)、《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十四五”水利工程办理与维护规模划定总体方案的告诉》(琼水建防〔2022〕2号)等文件精力,现将海口市水利工程办理与维护规模划定效果(第二批)公告如下:
本次划定办理与维护规模的小型水闸29座,分别为那甲闸口、棠甘水闸工程、式金水闸工程、文章闸口、儒宗闸口、大同沟3号闸口(中航大厦)、八灶闸口、六中沟闸口、木丰洋牛站水闸、北洽洋水闸、大保水闸、回龙一水闸、下云三水闸、七水二水闸、大荒洋水闸、东岳二水闸、美雅水闸、三福水闸、演中防潮堤2号闸、海甸5号排涝防潮闸、北港小学1号防潮闸、双坡1号水闸、海甸2号排涝防潮闸、塔市防潮堤5号闸、美桐洋5号控制闸、南渡江左岸防洪堤美兰区段1号闸、云蔡沟防潮闸、振家防潮堤1号闸、演丰西河防潮闸;5级堤防7段,分别为新海防潮堤、东山镇射钗段堤防、东山镇卜正段堤防、潭连防洪堤、三桥防洪堤、塔市防潮堤、演西防潮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海南省河道和水工程办理维护规模规范》、《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办理法令》、《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海堤工程设计规范(GB/T51015-2014)》等有关规则法令法规、规程规范、技术规范划定。
本次划定的29宗水闸均为小型水闸,依据规范中中型水闸办理规模,两边有堤防的水闸办理规模结合堤防办理规模划定;两边无堤防的小型水闸结合实地建筑物及犁地状况,上、下流按50-150m划定,两边按10-40m划定办理规模。坐落市区和接近居民地小型水闸结合实地建筑物及犁地状况,办理规模依据实地状况恰当缩小。
本次划定的7段5级堤防工程履行规范如下:防洪堤工程办理规模背水侧按照外坡脚线m。迎水侧按内坡脚线m。海堤工程办理规模背水侧按照坡脚线m。本次划定海堤工程背水侧办理规模按照结合实际划定。迎水侧按内坡脚线m。四、维护规模
m,两边100-150m。坐落市区和接近居民地小型水闸结合实地建筑物及犁地状况,维护规模依据实地状况恰当缩小。(二)堤防工程维护规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水利工程办理的责任,有监督水利工程办理、对违背水利工程办理规则的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办理法令》、《海南经济特区水法令》、《海南省河道采砂办理规则》等有关法令和法规管控在水利工程办理维护规模内从事各类活动。对违背有关法令和法规者,将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