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相关法规,招标文件关于评定加分的成绩不答应超出70% 《湖南省房屋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方法》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要求:用于评定加分的相似工程成绩准则上为招标项目相关目标的70%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办理实施方法(修订)第十四条 答应设置相似工程成绩资历条件的项目,招标文件可设为一项企业的相似工程成绩(特征目标不超越两项)作为招标人资历条件。施工、监理、勘测规划、工程总承揽招标文件仅能以项目招标规模中的关键性工程、控制性工程等首要工程内容设置招标人相似工程成绩。相似工程成绩特征目标应从现行有用的资质规范文件列明的特征目标中选取,不可以设置资质规范文件中没有的工程特征目标。作为招标人资历要求的相似工程成绩,相关目标数值准则不答应超出招标项目目标值的50%;作为归纳评价加分项的相似工程成绩,相关目标数值不答应超出招标项目目标值的70%。
答:按招标文件履行。《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办理实施方法(修订)》为征求意见稿,并非规范性文件。本项目选用的评标方法为湖南省水利厅发布的《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招标施工招标文件演示文本(2020版)》中的归纳评价法I。国家招标招标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规范范本和我省水利工程招标招标相关规则中均未有“相似工程成绩加分项按相关目标的70%设置”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