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湖南省资水犬木塘水库工程 灌区C6标土建及附属金结机电设备 采购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该合同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披露了“湖南省犬木塘水库工程灌区C6标土建及附属金结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的中标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犬木塘水库工程灌区C6标土建及附属金结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中标的公告》。
近日,公司与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犬木塘水库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签订《湖南省资水犬木塘水库工程灌区C6标土建及附属金结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合同编号:QMT/C-055)。工程项目施工内容最重要的包含:总干渠九龙岭隧洞出口至总干渠终点段(渠线km)和江口支渠(渠线座等,及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工程、机电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合同标的:湖南省资水犬木塘水库工程灌区C6标土建及附属金结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021年,公司承接了项目业主的湖南资水犬木塘水库工程灌区C4标土建及附属金结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合同金额45,275.62万元,占2021年同类业务的3.93%。
1.发包人(项目业主):遵守法律、发出开工通知、提供施工场地、协助承包人和批件、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法人验收)等。
2.承包人(公司):遵守法律、依法纳税、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保证工程项目施工和人员的安全、负责施工场地及其旁边的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为他人提供方便、工程的维护和照管等。
(二)工程建设内容:总干渠九龙岭隧洞出口至总干渠终点段(渠线km)和江口支渠(渠线座等,及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工程、机电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
1.发包人(项目业主)违约导致付款延误、工程停工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人(公司)违约导致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问题导致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二)该合同履行将对公司2022年及未来3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体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项目业主形成依赖。
该合同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湖南省资水犬木塘水库工程灌区C6标土建及附属金结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该合同是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了“惠水县城污水处理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中标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省惠水县城污水处理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的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和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惠水县恒通供排水有限公司签订《惠水县城污水处理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书》。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总规模3.0万m3/d的地下式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实施规模1.5万m3/d,配套建设De315-De800的污水管网11KM。施工范围为惠水县城污水处理三期工程初设批复内容内的所有建筑工程部分及安装工程部分(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除外)。
因污水处理成套设备专业性要求较强,业主为优化资源配置,决定项目的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部分另行单独招标,金额11,626.94万元。该项目中标金额36,004.08万元,本合同金额24,377.14万元。
5.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涟江街道人民北路188号。
(三)最近三年,公司、中南粤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未与惠水县恒通供排水有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
1.发包人(惠水县恒通供排水有限公司):遵守法律、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提供施工场地、和批件、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等。
2.承包人(联合体):遵守法律;依法纳税;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的完备性负责;保证工程项目施工和人员的安全;负责施工场地及其旁边的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为他人提供方便;工程的维护和照管等。
(二)工程建设内容:新建总规模3.0万m3/d的地下式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实施规模1.5万m3/d,配套建设De315-De800的污水管网11KM。施工范围为惠水县城污水处理三期工程初设批复内容内的所有建筑工程部分及安装工程部分(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除外)。
1.发包人(惠水县恒通供排水有限公司)违约导致付款延误、工程停工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人(联合体)违约导致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问题导致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八)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一)中南粤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该合同履行将对公司及中南粤水电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及未来2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及中南粤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及中南粤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主体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该合同是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