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地下水办理办法》2024年2月1日实施 依法保证我省地下水可继续使用
记者从12月15日省水利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得悉,新修订的《云南省地下水办理办法》(以下简称《办理办法》)现已2023年11月20日第十四届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经过,于2024年2月1日起实施。
我省地下水资源量为702.2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32.8%。2009年,我省在全国较早拟定出台了《云南省地下水办理办法》,在依法保证地下水可继续使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14年来,我省不断探究立异,积累了新的经历,需要以当地立法方式固定下来,但也发现了一些短板弱项,需要从立法层面进行准则规划。《办理办法》共8章49条,包含总则、规划与使用、节省与保护、污染防治、监测与信息办理、监督办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办理办法》在详细条款上,有立异、有细化也有承继。修订后的《办理办法》其间32个条款是结合云南实践的弥补细化,重视表现云南特色。如第十条编制保护使用和污染防治规划、第十九条拟定地下水取水总量操控目标和水位操控目标。11个条款是新增或许对2009年《办理办法》的承继完善,如第十八条规则加强对地下水超采区、漏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准保护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重要泉域等要点区域的监测办理、标准农业抗旱应急井办理。
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表明,地下水自身就具有资源、环境、生态等多重特点,监测点评、保护使用较为杂乱,特别是深层地下水补给难度大、损坏污染后办理修正难,咱们要充分认识地下水保护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杂乱性和长期性,要以《办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关键,精准掌握《办理办法》所赋予的责任,树立和完善配套准则,坚持体系办理、依法办理,充分运用法治手法,破解我省地下水保护办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保护好、使用好地下水资源,进步水安全保证才能,保护杰出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