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通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建议议程的函》要求,现将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经过多年的建设,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善,形成了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农业生产保障、饮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等几大工程体系。全市现有水库71座,其中大(2)型1座,中型4座,小(1)型58座,小(2)型8座;已建淤地坝1682座,其中骨干坝617座,中型坝523座,小型坝542座(目前已报废38座);四级以上堤防工程458公里,险工53处;水闸28座,其中中型6座,小(1)型11座,小(2)型11座。建有水电站3处;规模以上灌溉机电井137439眼;农村牧区集中式供水工程560处,建成城镇集中式水源地数量13处;工业黄河干流取水口10处,农业黄河干流取水口73处,全市建有灌区5处,建设面积153.21万亩,其中大型灌区1处,面积139.62万亩,中型灌区4处,13.59万亩;在册湖泊数量88个,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426条。
截止目前,全市在建水利工程96处,计划总投资53283万元,完成投资21966万元,完成率41.2%。其中2020年及以前在建项目50个,计划总投资24475万元,完成投资12022万元,完成率49.1%;2021年在建项目46个,计划总投资28808万元,完成投资9944万元,投资完成率34.5%。下一步,积极协调旗区政府尽快拨付滞留水利资金,尽快完成2020年以前未完工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21年水利工程建设进度。
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2021年继续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安全和防汛责任人履职能力。落实水库、淤地坝、堤防和水闸防汛责任人,并在媒体予以公示;组织并且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培训及演练180人次;制作了水库、淤地坝运行管理手册和《淤地坝巡查责任人如何履职》公益宣传片,印制了责任人“掌中册”“明白卡”,责任人公示牌上增加了基本情况二维码。二是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目前完工14座;开展草原上已建成水库排查整治,完成16座方案论证工作;开展垃圾围坝整治、私建拦河坝整治工作,督促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问题整改;完成70座水库的二维码名片制作,水库配备水位自动监测设施62座,雨量监测设施45座,视频监控设施22座;淤地坝配备视频监控设施154座。充分运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加强信息化线上监管。深化前期规划,将52座水库雨水情监测、16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项目列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开展了淤地坝隐患大排查,以“一旗区一清单”的形式反馈问题320个,完成整改280个。探索开展小型水库创新管护机制,争取自治区维修养护资金86万元用于18座小型水库创新管护机制。三是增强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工程防御水平。强化“预报、预警、预案、预演”措施,维护完善预报站点,保持山洪灾害预警系统与农村基层预警系统的测报率90%以上,充实预案,做好预演,提高科学精准应对汛情、雨情和洪涝灾害的能力。完善了鄂尔多斯市十大孔兑、黄河、窟野河和无定河超标洪水防御指导性预案,完成沿黄4旗“一村一策”防汛预案。与应急、水文、气象等部门建立联合会商、信息共享、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开发水旱与气象灾害防御决策服务平台,实时供享气象预报预警成果。
一是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仍存短板。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仍存在堤防标准低、中小河流治理不足、蓄滞洪区建设滞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繁重、山洪灾害频发等诸多薄弱环节。黄河凌汛期堤岸淘刷严重,险工险段频繁出现,目前黄河左岸5个盟市基本建成二级堤防,而鄂尔多斯市堤防等级普遍低于左岸,二级提防仅54公里;十大孔兑等黄河一级支流治理程度低,水沙不协调问题仍未扭转,造成下游淤积,对黄河生态保护和长治久安构成威胁,治理任务艰巨。
二是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现状总用水量已经接近水资源可利用量,水资源短缺成为长期制约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农牧业占全市用水总量达到68%,但用水效率依然偏低,灌溉管理模式比较粗放,尤其是黄河南岸灌区工程建设标准偏低、配套工程不完善,且土地盐碱化处于加重状态,灌区生产生态用水未能区分使用,灌溉水利用系数还有待提升。全市工业用水企业布局较集中,且作为国家重要战略能源基地,项目多需水量大,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少,黄河水取水指标有限,虽然近年来通过水权转让、拦沙换水等置换3.17亿立方米水指标,但仍难以满足工业发展的需水要求。居民生活用水主要靠地下水保障,大量煤矿开采对地下水破坏严重,已威胁到居民生活用水安全,远期存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居民饮用地下水难以满足需求的风险。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我市土壤侵蚀级别以轻度和中度侵蚀为主,但中度及以上侵蚀面积仍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41.11%。特别是占全市总面积48%的丘陵沟壑区、波状高原区水土流失严重;占全市总面积48%的库布其沙漠和毛乌素沙地,生态脆弱,是入黄泥沙和京津风沙重要源头。由于干支流治理不均衡,且流域内治理措施主要以坡面措施为主,缺乏沟岸两侧保护措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少、布局不均衡,监测和预警分析能力不够,水土流失治理任重道远。水域岸线开发利用较为粗放,生产岸线居多、生态岸线偏少,部分区域不合理的岸线利用布局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带来负面影响,加之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对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
四是旗区滞留水利建设资金严重。截至7月底,全市2011-2020年下达各类水利项目资金372368万元,已兑付271681万元,滞留资金100687万元(中央57158万元、自治区19468万元、市级24061万元),资金欠付率27%。从旗区滞留资金看:杭锦旗25150万元,资金欠付率37%;达拉特旗23044万元,资金欠付率46%;乌审旗15763万元,资金欠付率31%;鄂托克前旗15375万元,资金欠付率42%;东胜区5845万元,资金欠付率22%;鄂托克旗2335万元,资金欠付率5%;康巴什区824万元,资金欠付率47%;准格尔旗7305万元,资金欠付率12%;准旗移民办2894万元,资金欠付率61%;伊金霍洛旗2152万元,资金欠付率7%。
五是水利信息化建设滞后。黄河干流、滩区、堤防的监控监测设施与工程建设不同步,覆盖率低,未能实现实时监测,干流防汛仍主要是依靠人工巡河巡坝,巡查成本高,效率低、时效性差。水库测站点大部分年久失修,精准度不够。山洪灾害预警和农村基层预警系统更新换代缓慢。全市中型以上淤地坝共有1140座,安装监测站点的只有122个,覆盖面不到10%。河湖湿地、地下水位监控等设施不完善,数据共享以及智慧应用滞后,不足以满足水利工程管理、水库预警调度、河湖湿地监测、地下水位水量实时监控等现代化水利管理的要求。
按照近期和远期两个维度继续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近期将重点多方面督促旗区政府尽快解决滞留水利资金问题,保障2020年以前项目尽快实施完成;依照国家自治区进度要求,积极地推进2021年项目,最大努力促使当年项目当年完工。远期按照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围绕国家重点战略、重点区域和城市、牧区发展、能源安全等方面,根据“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从供水保障、防洪能力建设、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建设四个方面,制定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的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十四五”重点规划水利建设项目共计190项,总投资320.53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项目总投资240.79亿元。“十四五”期间,鄂尔多斯市纳入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则重点实施项目共14项,总投资210.44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154.52亿元。通过一系列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十四五”末,力争农业节水成效显著,工业供需水矛盾得到一定缓解,生活用水安全抗风险能力得到明显增强。防洪排涝减灾手段加强完善,保障持久水安澜优质水资源的能力得到加强;水生态得到健康发展,宜居水环境及水文化得到明显改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平得到提高,监测能力明显提升;水利信息化平台成熟稳定,形成高效能监督管理体系;水利改革进一步推进,科技贡献率明显提高。